国台身陷“性侵案”漩涡 还未“破案”先开除受害员工

2021-08-19 16: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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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 8月19日讯 近日,国台酒业旗下子公司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前员工莫女士(化名)公开爆料出差期间自己遭同事性侵,此事一出引发了广大网友的激烈讨论。
  (图片来源:国台酒业官网)
  试用期内被性侵,公司急于撇清关系
  据莫女士称自己于今年2月1日入职国台酒业旗下子公司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试用期为六个月。7月9日至11日,她和同事龙某等人前往重庆参加公司半年会。半年会上,莫女士因酒后忽然头晕,被三名同事送至当地一家酒店入住。醒来后,发现自己被同事龙某性侵。目前,龙某已因涉嫌强奸罪被批捕,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莫女士自己公开爆料称,就在自己报案警方介入处理后,公司领导和同事却纷纷劝她网开一面。就连其直属领导李某也以自己会被连带处罚,以及公司将受影响为理由,希望她撤案。在此前其他媒体公布的视频中,莫女士称,其直属领导李某甚至在未经莫女士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她的手机号给了龙某的家属,并要求莫女士与其家属协商。就在莫女士拒绝撤案后,公司于她转正前一天(7月31日)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给出的理由是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满足公司的用人标准。但莫女士表示,在未发生此事之前,多名主管均表示“同意转正”。
  8月12日,莫女士的朋友王淮(化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公司一开始要求莫女士主动离职,遭到莫女士拒绝后,转而将其辞退,“就算真的是因为她业绩不达标而将其辞退,她的业绩很大一部分也是受到了公司政策的影响。”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于国台酒业的官网观察到,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于8月13日针对该“员工性侵案”公布了《声明》。声明中称“贵州一酒企前女员工自曝酒后遭同事性侵:嫌疑人从酒店前台拿卡进房,已被逮捕”一事,公司对事件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慨。截至目前,公司未接到任何执法机关的相关信息,但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将随时依法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就在国台发布声明后,此事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有部分网友认为性侵案还没有处理完毕,就以业绩不达标为由不予以转正,试用期职工直接成为其声明中的“前员工”,急于撇清与企业的关系,完全无视了职工的权益,将法律当作儿戏。但也有网友认为国台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国台一直在准备上市,发生此类事件可能会影响其上市进程。 
  若龙某性侵坐实,是否可向公司进行索赔?
  针对此案,鲁网·泰山财经记者咨询了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巧,她表示,如果此次莫女士无故被辞退,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六种过失性辞退情形以及第四十条规定了三种无过失性辞退情形,而莫女士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则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因此,单位负有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或性侵害的义务。(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文馨